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公司债务时,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公司债务时,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金海云
律师
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

追加未届满出资期限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无权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并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符合“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条件的,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加速股东未届期限的出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与支持。”第二条规定:“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第四条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二)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一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根据上述规定分析如下:

(1)xxxxxxxxxx有限公司所享债权,在执行过程中,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xxx服务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从2021年开始在全国还有近90件案件因未能履行债务而终结本次执行。

(3)法定代表人也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4)另查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上被xxx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通过2023年1月10日查询,“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综上,xxxx有限公司的种种迹象表明该公司注册资本高达15000万元,但其被执行案件中均无法查找责任财产,经营地点也无法查询,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公司亦无人负责管理、诸多诉讼也均没有委派出庭人员等情况综合分析xxx有限公司符合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形,应追加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规定,xxx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股东的出资应当加速到期。xxx有限公司濒临破产的情况下,其公司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条件已成就,该公司所有股东均应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律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由于股东尚未实际出资,公司的资本实为信用资产,公司的该信用资产对外也进行了公示,在此情形下,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相对方多基于出资股东出资能力的信赖,因此结合上述该公司具有破产原因的情况下股东出资的期限利益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不应得到保护。另外根据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全部财产是指包括股东认缴的出资在内的财产而不仅仅是股东的实缴资本。同时股东亦负有诚信出资的义务,并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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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 11: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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